项目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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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标人资格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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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度临淄区市政工程设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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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本次招标要求:
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具有《营业执照》、《税务登记证》、《组织机构代码证》、同时具备市政行业(道路工程)专业设计甲级和市政行业(排水及桥梁)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,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,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(道路、交通、桥梁或给排水)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资格。
2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3、投标人近十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。
4、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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